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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
2014-09-06 11:27  

一、预审时党支部应报送的材料

1、发展对象花名册

2、入党申请书

3、自传

4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

5、思想汇报

6、党校结业证书等

二、预审主要工作

1、查阅材料是否齐全(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)

2、查阅材料填写是否规范。

(1)各种材料是否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。

(2)《入党申请书》、《自传》是否由本人撰写。

(3)重点查阅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: 第一,检查"推优"、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、政审综合情况、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。第二,是否每半年考察一次,联系人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填写是否符合要求。第三,落款时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,一是表格中落款时间在《入党申请书》落款时间之后;二是"推优"时间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之前,三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隔1年以上;四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党校结业时间相隔在1年之内;五是表格中各落款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一致;六是思想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是否有矛盾,观点有无错误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(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)报送机关党委预审。

2、预审通过后方可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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